二、提供企業(yè)的基本信息
1、應標明供應商的名稱、地址、電話號碼、應急電話、傳真和電子郵件地址;
2、經銷商可提供委托單位或生產單位或供應商信息;
3、MSDS用作危險化學品登記的,需嚴格按照管理辦法要求提供應急電話;根據(jù)《危險化學品登記管理辦法》(安監(jiān)總局第53號令)第二十二條,應急咨詢電話應具備以下條件:
a) 設立專門應急咨詢服務電話,且為國內固定服務電話號碼,號碼應印在本企業(yè)生產的危險品的“一書一簽”上,該電話不能挪作他用;
b) 中安檢驗機構有專職人員負責接聽并回答用戶應急咨詢,專職人員應當熟悉本企業(yè)生產的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和標簽信息、物理、化學性質、主要用途、危險特性、儲存、使用、運輸?shù)陌踩蟆⒊霈F(xiàn)危險情況的應急處置措施等;
c) 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外,應急服務咨詢電話應當每天24小時開通,并有專職人員職守;
d) 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(yè)不能提供規(guī)定的應急咨詢服務的,應委托登記機構代理應急咨詢服務。